为推动双水镇文化事业的发展,发掘更多优秀歌唱人才,营造活跃的文化氛围,让广大群众更好地享受文化发展的成果。特制定双水镇2016年“江林.海岸好声音”歌唱大赛方案。
一、 主办单位:双水镇文体服务中心
赞助单位:江林海岸
报名时间:2016年1月1日—2月中旬
初赛时间:2月下旬—3月中旬
复赛时间:3月中旬—4月下旬
决赛时间:2016年5月1日 地点:江林海岸
二、 赛事安排
(一) 比赛唱法
本次比赛只限流行、美声、民族三种唱法。
(二) 报名要求
1、 满14周岁中国公民独唱或者是组合(6人以下)形式均可报名。
2、 参赛选手个人提交有效身份证件(身份证、学生证)复印件一份,并填写比赛报名表。
3、 报名时间截止日期:2月中旬,联系电话:6411666
三、 比赛细则
1、 赛制:
①初赛:清唱,采取三位评委直接打分、亮分的办法,按分值由高到低排列选出48名选手进入复赛。
②复赛:共分4场,每场12名选手比赛,采取5位专业评委现场打分、亮分的办法,按分值由高到低排列选出24名选手进入半决赛。
③半决赛:由24名选手采用pk对唱形式分组进行比赛,采取5位专业评委现场打分、亮分的办法,按分值由高到低排列直接选出12名选手进入决赛。
④决赛:首轮独唱后由6名专业评委和40名大众评委直接打分选出5强,5强选手再演唱一首歌,最后由专业评委和大众评委直接打分选出冠、亚、季军。
⑤决赛当晚设最高人气指数奖,人气指数采用微信投票方式产生,统计时间从产生48名复赛选手后微信公众号开始接受投票至决赛当晚20时结束,投票对象是48名复赛选手。
2、 评分标准:根据选手现场演唱中,音准、台风、情感处理、舞台效果等方面的表现打分。初赛至半决赛由专业评委打分,决赛采取6位专业评委的分数总和加上40位大众评委打出的分数总和为参赛选手的最后比赛得分。
3、 进入决赛的选手按排导师指导培训,决赛当天下午安排参赛选手按顺序走台彩排,与灯光音响配合调试。通知未到者不另行安排走台活动。
4、 为丰富比赛的舞台效果,鼓励各参赛选手自行配备伴舞,伴舞由参赛选手自行安排。
5、 参赛选手比赛时应着装整洁得体,表演大方。咬字吐字清晰,音准节奏保持正确,感情发挥到位。
四、奖项设置
6、 设金奖一名,奖金8000元;银奖一名,奖金5000元;铜奖一名,奖金3000元;优秀奖9名,奖金800元。
7、 设最高人气奖1名,奖金2000元。
本次比赛相关方案的制订与解释由歌唱大赛组委会负责,如有其它要求,组委会另行通知。
附表一:
2016年双水镇“江林海岸”好声音歌唱大赛报名表
姓 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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年 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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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 照 |
性 别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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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 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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籍 贯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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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 业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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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 话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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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份证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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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在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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通讯地址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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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赛方式 |
□独唱 □组合 |
唱 法 |
□美声 □民族 □通俗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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参赛曲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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伴舞单位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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伴奏形式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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备注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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注:参赛选手需年满14周岁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