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外商投资企业:
根据商资函[2017]130号《商务部 财政部 税务总局 统计局关于开展2017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工作的通知》,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,改善投资环境,加强对外商投资事中事后协同监管,做好2017年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(以下简称联合年报)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在我国境内依法设立并登记注册的外商投资企业,应于2017年4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,登录“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网上联合报告及共享系统”(http://lhnb.mofcom.gov.cn/),填报2016年度投资经营信息。
二、相关信息在商务、财政、税务、统计部门间实现共享。
三、参加联合年报的企业名录和企业所填报的投资经营信息,根据《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》(国务院令第654号)应向社会公示的,将在联合年报工作结束后通过“全国外商投资企业年度投资经营信息联合报告公示平台”向社会公示。
更多信息请关注外商投资企业联合年报微信公众号
联合年报咨询电话:
新会区经济信息和商务局 外资管理股:6297329
双水镇经济促进局:6411155